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和湖南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为了确保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针对现场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及突发问题,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核验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统筹安排复试(调剂)工作,做好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复试(调剂)信息,及时反馈受理结果;负责招生政策咨询与来电接听;组织确定复试内容与场地,严格做好复试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审核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突发健康事件、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电、网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4.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5.学科专业招生复试面试小组
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及专业:2026年南华临床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分配
| 招生科别 | 主要专业(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 | 专硕(1051)招生计划 | 学硕(1002)招生计划 |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 | 4 |
| 内科学 | 肿瘤学 | 2 | 2 |
| 心血管内科 | 4 | 0 | |
| 呼吸内科 | 1 | 0 | |
| 急诊医学 | 1 | 0 | |
| 重症医学 | 2 | 0 | |
| 内分泌 | 1 | 0 | |
| 消化内科 | 5 | 0 | |
| 感染病学 | 1 | 0 | |
| 血液内科 | 1 | 0 | |
| 全科医学 | 全科医学 | 1 | 0 |
| 神经病学 | 神经病学 | 5 | 2 |
| 骨外科学 | 手足外科 | 2 | 0 |
| 创伤骨科 | 2 | 1 | |
| 关节外科 | 2 | 0 | |
| 脊柱外科 | 3 | 0 | |
| 运动医学 | 1 | 0 | |
| 外科学 | 神经外科 | 3 | 0 |
| 胃肠外科 | 5 | 1 | |
| 肝胆外科 | 5 | 1 | |
| 泌尿外科 | 3 | 0 | |
| 甲乳外科 | 1 | 1 | |
| 心胸外科 | 1 | 0 | |
| 麻醉学 | 麻醉学 | 4 | 0 |
| 核医学与放射影像学 | 放射影像学 | 1 | 0 |
| 影像医学及核医学 | 核医学 | 1 | 1 |
| 超声医学 | 超声医学 | 3 | 0 |
| 眼科学 | 眼科学 | 1 | 0 |
| 妇产科学 | 妇产科学 | 1 | 0 |
| 共计 | 63 | 13 | |
四、复试基本条件
1.我校所有专业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分数线。
2.考生初试成绩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批次考生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
五、调剂
1.调剂基本规则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并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
(2)上述学科专业以外的其他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
(3)报考我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100)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00)。
(4)在我院第一志愿复试中未录取考生不能按第一志愿的专业和代码进行调剂复试,调剂申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需按照调剂专业参加复试。
2.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调剂申请。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超过12小时后,我院可根据考生报名及缺额情况适时关闭系统。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我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要求及时缴纳复试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在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无误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6年4月1日-4月3日,一志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复试调剂。
调剂生复试时间为2026年4月8日-4月24日,我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调剂批次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2.缴纳复试费(120元/次)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次。
第1步:用微信“扫一扫”,扫描“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第2步:选择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
第3步:请各位考生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选择报考学院和专业信息;
第4步:点击“缴费”,选择支付的卡号,点击“支付”,按提示输入密码即可。(仅支持建行卡支付,可由他人代为缴费。研究生复试缴费不受理其他的缴费形式。)

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费)二维码
考生缴费凭证提交我院存档。我院审核复试考生的缴费情况,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3.资格审查
我院在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复印件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时间安排:一志愿:2026年3月31日14:30-17:30;调剂考生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地点: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门诊六楼综合会议室。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上述材料中1、2、3、5、6、7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审查时将相关材料按照上述编号排放),4、8-10项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可视情况给予缓交。
4.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复试前需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6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5.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综合面试
(一)专业笔试(权重20%):主要为临床医学三基知识,考试方式:闭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6年4月1日8:00-9:30,考试地点:核工业卫校精技楼8楼会议室(由教学科研部统一组织,请考生自行准备考试用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需填涂答题卡)。
(二)专业技能考核(权重30%):临床医学技能,包括一个必考题(心肺复苏),一个抽考题(体格检查),满分100分(必考题占40%,抽考题占60%)。注: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的考核内容为检验技能操作。
考试时间:2026年4月1日10:00-13:00,考试地点:南华医院内核工业卫校精技楼7楼临床技能中心。
(三)综合面试(权重50%):满分100分,分研究方向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本专业基础知识、前沿进展(共80分)进行考察。
考试时间:2026年4月1日14:00-18:00,考试地点:南华医院内核工业卫校精技楼7楼临床技能中心。
6.一志愿上线考生研究方向调整
(1)我院在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第一批复试录取后,将在院官网上公布接受院内调整复试的研究方向及缺额指标。符合以下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本院其他有缺额的研究方向进行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a.第一批复试成绩合格(复试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一志愿上线考生。
b.未被报考研究方向录取、愿意接受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c.按要求提交《院内专业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
(2)我院招生复试中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未区分研究方向,故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不再重复考核,以第一轮考试成绩为准;参加调整复试的考生仅须在调整后的研究方向参加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依然按比例计算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专业综合面试的总成绩。
(3)报考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代码105100),只能调整到我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下的其他研究方向,不能调整为学术学位;同样报考我院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专业代码100200)只能调整到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下的其他研究方向。
(4)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时间安排:
院内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复试时间: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3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七、拟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A和复试成绩B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1)复试成绩B为专业笔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各部分占比为:a(20%)、b(30%)、c(50%)。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B = 专业笔试成绩×a + 专业技能成绩×b +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c。
(2)初试成绩A=初试总成绩/a。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
(3)总成绩C=A×60%+ B×40%。
2.录取规则
我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b.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c.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d. 体检不合格者;
(2)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在2026年4月25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或2年再入学。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7)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如考生隐瞒规培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3.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三方协议。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将《南华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一起送交学院,未提交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将不予学籍注册,责任由考生自负。
4.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校纪委/省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4.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联系电话:0734-8358009;电子邮箱:nhyyjjjcs@126.com。
九、体检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前三个月内均可)上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 我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录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4.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6.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南华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学 院 0734-8358304
学校研招办 0734-8282310
南华大学南华临床学院
202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