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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1.03.13

一、项目编号:HYXT2021-C009(招标文件编号:HYXT2021-C009)

二、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古城村

中标(成交)金额:162.1914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收运和处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1、按国家相关规范时间收运,确保医废不在医院暂存室延期滞留。
2、收运地点: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室。
3、成交人必须按约定的时间,清运采购人的医疗废物,并不得影响采购人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否则成交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所有费用。
4、成交人负责向采购人提供医疗废物用周转箱,用于医疗废物的盛装。
5、成交人负责将采购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从双方认可的医疗废物贮存点起运至医疗废物处置场所,并确保在送过程中的安全,中途不得丢弃、遗失医疗废物。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补救,防止污染事故的扩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所有费用。
6、成交人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并填写《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每月底、每年底根据记载的医疗废物总量填写《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医疗废物处置年报表》,上报至相关部门。
7、成交人运输车辆在采购人院内行驶时需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如发生碰撞、交通事故等,根据事故情况,经过双方沟通协商,如果是成交人责任,成交人需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上述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阳淑莲、胡红梅、卿文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        

联系方式:胡慧明,0734-8399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联系方式:张建怀,电话:0734-8439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怀

电 话:  0734-8439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