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第二住院楼中央空调末端及冷却塔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现对该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第二住院楼中央空调末端及冷却塔维修工程
2.2 工期:20天
2.3 质保期:2年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保修承诺:按国家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保养、清洗、维修等内容且具备相应的能力。
四、评标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授权代理人于2020年 11 月 9 日至2020年 11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4)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5)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仟元
递交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汇至保证金专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34-839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