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车辆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车辆管理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4年
3、医院职工实行免费停车
4、招标控制价:在满足本项目所有基础设施设备实际需求的前提下,资金投入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
四、评标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授权代理人于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
注: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七、行政监督
监督管理部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纪检监察室。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须在开标前缴纳;
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江东支行
帐 号:1905024009200040010
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没注明是“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4-83990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B栋1-2层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734-2616660
监督管理部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34-835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