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站提质扩容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站提质扩容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
2.3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296.85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站提质扩容改造项目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施工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2019年4月-2019年9月)。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和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其成员不超过3个,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有效处罚期内;
(2)联合体成员为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4)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均须承担各自的经济法律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投标文件,接收相关资料,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人民币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节假日休息)止,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资质信息,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身份证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技术负责人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⑦拟组建的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考核C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近6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
⑨省外企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凭证(或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及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①②留原件,备案资料需两套)到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均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在开标会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4-8399001
代理机构: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D栋1—2楼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734-261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