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过氧化氢等离子低温灭菌器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过氧化氢等离子低温灭菌器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单位: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发包;
2.3交货期: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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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2台 |
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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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不接受拆分品目的投标,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3.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新证);
3.3投标人如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投标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过氧化氢等离子低温灭菌器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凡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亲自参加投标。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6 月 2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见中心大厅大屏幕)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同时发布。
本项目监管部门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招标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777345507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3977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