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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安保及担架队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为医院安保及担架队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安保及担架队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HNHF2018-GK044

二、招标项目概况、服务期限及预算

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安保服务及担架队服务两大部分。

1.1安保服务是对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全院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在服务区域范围内任何可能发生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尤其要警惕因医患纠纷可能给医院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负责办公区域巡视检查、重点区域检查、车辆管理疏导维护服务区域内的交通秩序;保持岗亭周边环境卫生清洁等。

1.2担架队服务是医疗辅助服务,包括院内及120急救担架工作等。

2、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暂定三年,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

3、招标控制价196万元/年,三年合计¥588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有从事安保管理服务的技术、能力与经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安保服务),并提供以住保安服务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备案资质

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购买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下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资料亲临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③缴纳税收证明资料: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④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⑤投标人须提供以住保安服务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备案资质;(原件)

⑥法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其被授权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现场评审结果为准)。近三个月是指2018年7月、8月、9月。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 29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 29日上午9:00时整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的金额:10万元,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其它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4-83990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联系人姓名: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0734-843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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