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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麻醉药品申请须知

1.门诊肿瘤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前需到门诊办公室办理麻醉卡。

2.每次开具麻醉药品时需凭麻醉卡至门诊办公室换取门诊病历后至门诊医生处开药。

3.麻醉卡的有效期为三个月。使用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凭居委会或单位出具有效证明,证明患者健在者由门诊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原卡上再次签字盖章确认。

4.如麻醉卡丢失,应及时到门诊办公室注销原麻醉卡并补办新卡。

5.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时,患者亲属或监护人应及时到门诊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剩余麻醉药品。交回的剩余麻醉药品由发卡医院按规定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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