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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乡镇墙体广告合作单位院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乡镇墙体广告合作单位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乡镇墙体广告合作单位院内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 NHZZ-2021-8-C361【DB】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基本情况:我院拟在周边乡镇主要交通路口发布户外墙体广告,现拟通过院内公开招标,确定一家单位完成相应工作,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

          1. 服务期:二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内容;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其投标将被拒绝;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918日至 20219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北京时间)按要求持以下两项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招投标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阶段,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

③广告位使用权证明资料。

  1.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300  /份(以电子版形式发售,费用交医院财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招标单位财务指定账户缴纳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3000元);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招标单位财务指定账户。以其它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标 时 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开标室。

九、本招标公告在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发布。

十、招标人:

采购人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34-839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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