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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PEM心理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PEM心理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7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代理编号:HYXT2020-A039

2、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PEM心理健康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

4、最高限价:500000.00

5、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PEM心理健康管理系统

符合最新颁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1套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通过验收合格,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下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资料亲临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原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③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投标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时间:2020年8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 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

3)联系人:吴女士

4)电话:0734-8399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11栋写字楼3008室

3)联系人:张建怀

4)邮  编:421001

5)电  话:0734-8439857

3项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张建怀

2)电话:0734-843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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