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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为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HNHF2019-GK012

二、招标项目概况、服务期限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概况: 

1.1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医责险)的保险责任系投保医疗机构在保险期内,因医患纠纷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依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承保范围涵盖医疗过错、服务不当、告知不全及药品器械等引起的医疗损害责任,场所责任等民事责任,医患双方均无过错时的公平责任等。通过引进第三方风险赔偿机制介入医疗纠纷的处理,多渠道模式化解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及医院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医患关系,共建和谐医疗环境;

1.2要求承保人应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为医院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保险方案,承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提供理赔服务及协助风险管理等附加服务。

2、服务期限:一年;

3、招标控制价:130万元/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如为分公司(或支公司),要求只限于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分公司(或支公司),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分公司(或支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下在有效期内的报名资料亲临发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

②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投标分公司(或支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有分公司(或支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

注: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现场评审结果为准)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1月、2月、3月。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时整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28号华新大酒店4楼小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其它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34-83990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0734-843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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